,在宋风时的柜子边翻翻找找——并不是要偷东西,如同他之前在宋风时的梳妆柜里面找到了香水礼物的灵感一样,他想要在宋风时的柜子里偷一些灵感,好让他在求婚的礼物上有所创新,也能投其所好。 只是他翻来翻去发现都是老几样,直到他在右边小抽屉的底部发现了一个新事物——是一本精装的《小王子》。 “这不是我前几天给他念的书吗?他之前还说想看这个书的电影?他就这么喜欢《小王子》?” 金兰殊拿起了这本书,随手一翻,便看到里面有一个玫瑰干花做成的书签。这个书签一看就是宋风时自己手做的,有点粗糙,但却很有特色。 书签上写着金兰殊的名字,看字迹是宋风时亲手写的。 金兰殊想起,当天他为宋风时念这本书的情形,宋风时当时显然有点动容……昨天宋风时说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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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玉昭做了个梦,梦里的他因为嫌弃未婚夫水性杨花而一路追杀,未婚夫却是处处逢凶化吉的种马大男主。最后他不仅惨死,还被安上了因爱成恨嫉妒成性的名头,硬生生把他给气醒了。醒来后他带着一大帮子人上门退婚,又被质问嫌贫爱富。明玉昭终于忍不住了,回头从人群里挑了个顺眼的招招手,对他说跟我订立婚约怎么样?我养你啊。他要让傻比前任未婚夫知道,穷不是问题,丑才是!聂骁自幼被家族抛弃,冷酷寡言不好招惹,谁知一次因堵路而被迫围观退婚的事件里,他却被退婚的小公子看上了。就在他准备直接走人的时候,却意外听到了小公子的心声。这不是那个短命鬼吗,怎么在这?聂骁的脚步一顿承蒙垂爱,敢不从命。刚要给明玉昭戴第一顶绿帽子的前任未婚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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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