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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君救我而死

作者:盛锦更新时间:2025-06-23 06:39:51

【公告:12号周三入v】时榆在河边捡了个受伤的男人。男人生得肤白条顺、貌若谪仙,关键失了忆。为躲避王员外家逼亲,时榆一口咬定:“你是我刚招过门的夫君。”“夫君”看着时榆身后的漏风的破屋子,陷入沉默。好在夫君是个听话的,日子虽清苦,但也过得蜜里调油。直到一日,夫君死在大火之中,是朝廷的慎王干的。为了报仇,时榆收拾东西去慎王府做丫鬟,整整蛰伏了两年才有机会接近仇人。当淬了剧毒的簪子抵在那人棘突的喉结上,时榆终于看清了慎王的脸——竟和她死去夫君长得一模一样。*为了皇位,闻祈什么都能算计,包括他自己。只是他千算万算,没算到自己会重伤失忆,更没算到他会被一个粗鄙的乡野孤女给骗得团团转。恢复记忆后,他原想杀了孤女一雪前耻,念在孤女对自己照顾还算尽心的份上,他大发慈悲留了对方一条性命,假死遁走。三年后,闻祈再度见到她,她手拿淬了毒的金簪抵在他的喉咙,满腔愤恨地要取他性命。闻祈心动了下。终究是一日夫妻百日恩,就冲她如此矢志不渝的情意,只要她乖乖听话,留她在府上做侍妾也无妨。可是那个不知好歹的女人扭头就跑了。还跑到另一个男人怀里。他气笑了:“好,很好,把她抓回来,我定要她生不如死。”*后来,宽大宝座间,薄透的茜纱裙叠着华丽蟠龙袍裾,时榆纤长的双腿无力地垂在闻祈腿侧。闻祈轻轻摩挲着时榆细白足踝间刚刚愈合的伤痕,咬耳低问:“阿榆,到底要朕怎么做,我们才能回到从前?是不是只有这样,你才肯乖乖地留在朕身边?”《重生成太子的执念》求收盛月窈是个孤女,自幼被外祖母养大。及笄时,外祖家却要将她献给年近六十的康王博前程。为逃厄运,她攀上太子,成了太子藏在暗处的女人。太子朱弈箫龙章凤姿,温润如玉,素有贤名在外,乃是京中闺英闱秀的梦中情郎。盛月窈不是没生过妄想,只不过换来的却是一句:“云泥岂能比肩?”重生后,盛月窈痛定思痛,敛去妄想,只想找个愿意对自己好的人过一生。隔壁的韩举人虽是寒门,但长相英俊,用不了多久就会高中进士,关键心仪自己,就他了。成婚那日,一向稳重自持的太子突然带兵闯进喜堂,眸底猩红地朝她伸出手,步步紧逼:“窈窈,闹够了没?闹够了就跟孤回家。”白切黑太子vs绝美娇娘 夫君死遁后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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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君救我而死》20章20

反问宣王,“七弟是从何处听来的闲话?” 宣王一时哑然,没想到闻祁竟然会先反问他。 刺客是他派去的,他自然不能说是他的眼线看见的,便道:“发生过的自然有人看见,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闻祁冷笑:“七弟好歹也是个皇子,怎地同那长舌妇一样愚蠢,若道听途说能为真,那本王可是听说七弟府里藏着一件龙袍呢。” 宣王一听,大惊失色,难道他府上也有闻祁的眼线? 想到这里,宣王顿时汗出如浆,又怕皇帝起疑,连忙拉大嗓门:“你胡说八道!” 闻祁道:“是不是胡说八道搜一下便知。” 宣王脸色铁青,立即跪在地上向皇帝表忠心道:“父皇明鉴,就是给儿臣一万个胆子,儿臣也不敢做如此违逆之事,不信的话父皇可以命人去查!”说完,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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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书生白捡娇夫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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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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