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标记地盘一般。 “唔……” 早晨,安云醒来的时候,浑身疼的差点以为自己搬了一天的重东西,她缓缓睁开眼,就看到坐在书桌前看书的蓝齐。 蓝齐已经醒了,他坐在书桌前正安静看书。 他穿着一件质料柔软的淡蓝色衬衣,那头乌黑的长发被随意束在颅顶,几缕碎发垂落,随着他轻微的动作,发尾一下下扫着挺直的后背。 他今天没有上妆,整张脸素净白暂,唯有唇上那一抹亮色口红,红得鲜明而刻意,像雪地里落下的一瓣梅——一种亳不费力却摄人心魄的美。安云看着,心里莫名跳快了一拍,赶紧低下头。 “你醒了?” 他闻声转过头,嗓音里透着清润,又裹着一丝餍足后的慵懒。 安云听到他的声音,怔怔地抬头看着他的脸一一或许因为卸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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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玉昭做了个梦,梦里的他因为嫌弃未婚夫水性杨花而一路追杀,未婚夫却是处处逢凶化吉的种马大男主。最后他不仅惨死,还被安上了因爱成恨嫉妒成性的名头,硬生生把他给气醒了。醒来后他带着一大帮子人上门退婚,又被质问嫌贫爱富。明玉昭终于忍不住了,回头从人群里挑了个顺眼的招招手,对他说跟我订立婚约怎么样?我养你啊。他要让傻比前任未婚夫知道,穷不是问题,丑才是!聂骁自幼被家族抛弃,冷酷寡言不好招惹,谁知一次因堵路而被迫围观退婚的事件里,他却被退婚的小公子看上了。就在他准备直接走人的时候,却意外听到了小公子的心声。这不是那个短命鬼吗,怎么在这?聂骁的脚步一顿承蒙垂爱,敢不从命。刚要给明玉昭戴第一顶绿帽子的前任未婚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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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