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只是缓缓站起身,双手自然的垂下,表露在尼昂看得见的地方。 尼昂歪头看了他一会。 片刻冷哼一声, 理了理西装, 也站了起来。 雇佣兵没有收回自己的武器, 那把寒光凛凛的匕首依旧握在他手上。 那是把好匕首。 不仅坚硬, 还削铁如泥,而通体造型,也让它很适合被投掷。 双方距离不到三米。 这个距离,不管黑泽阵想要做什么,尼昂的刀都会更快。 ——在黑泽阵毫无征兆放弃追击后,尼昂就不会再把主动权让出去。 “喂, 你是怎么活下来的?” 用另一只手把脸上因为低温与刚才的碰撞而出现了偏移的硅胶假面撕开丢弃,尼昂忽然开口问。 黑泽阵没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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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玉昭做了个梦,梦里的他因为嫌弃未婚夫水性杨花而一路追杀,未婚夫却是处处逢凶化吉的种马大男主。最后他不仅惨死,还被安上了因爱成恨嫉妒成性的名头,硬生生把他给气醒了。醒来后他带着一大帮子人上门退婚,又被质问嫌贫爱富。明玉昭终于忍不住了,回头从人群里挑了个顺眼的招招手,对他说跟我订立婚约怎么样?我养你啊。他要让傻比前任未婚夫知道,穷不是问题,丑才是!聂骁自幼被家族抛弃,冷酷寡言不好招惹,谁知一次因堵路而被迫围观退婚的事件里,他却被退婚的小公子看上了。就在他准备直接走人的时候,却意外听到了小公子的心声。这不是那个短命鬼吗,怎么在这?聂骁的脚步一顿承蒙垂爱,敢不从命。刚要给明玉昭戴第一顶绿帽子的前任未婚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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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