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对,直教人生死相许。” 高阶血族有个能力——他们可以把所有的东西储存在血液当中,魔力,元素,甚至是虚无缥缈的记忆都可以。 吸血的同时他们可以模糊地看到来者的一生,只不过画面断断续续,没办法全部看清。 右手手腕凑到嘴边—— 尖牙轻轻刺破血管—— 冰凉黏稠的血液灌入喉中。 爱丽丝血红的瞳孔逐渐涣散,通过吸食自己的血液,她又开始探寻着曾经属于她自己的记忆。 恍惚间,她又回到了那段幸福快乐的时光…… 她交到了一生中最好的朋友,又有了最喜欢的人…… 后续内容已被隐藏,请升级VIP会员后继续阅读。 如果您已经是VIP会员,但还是看到这一段,请退出浏览器的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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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玉昭做了个梦,梦里的他因为嫌弃未婚夫水性杨花而一路追杀,未婚夫却是处处逢凶化吉的种马大男主。最后他不仅惨死,还被安上了因爱成恨嫉妒成性的名头,硬生生把他给气醒了。醒来后他带着一大帮子人上门退婚,又被质问嫌贫爱富。明玉昭终于忍不住了,回头从人群里挑了个顺眼的招招手,对他说跟我订立婚约怎么样?我养你啊。他要让傻比前任未婚夫知道,穷不是问题,丑才是!聂骁自幼被家族抛弃,冷酷寡言不好招惹,谁知一次因堵路而被迫围观退婚的事件里,他却被退婚的小公子看上了。就在他准备直接走人的时候,却意外听到了小公子的心声。这不是那个短命鬼吗,怎么在这?聂骁的脚步一顿承蒙垂爱,敢不从命。刚要给明玉昭戴第一顶绿帽子的前任未婚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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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