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过去对宋听云放过的狠话,如今进化成了一个个锋利的回旋镖,狠狠地往季闻叙身上扎。 季闻叙也自觉有错,只希望宋听云能大人有大量,原谅他那段时间的过错。 他见宋听云没有反应,也不像生气的样子,于是季闻叙小心翼翼地拉起了宋听云的左手,将镯子从盒子里取出来,套在了他的手腕上。 宋听云的手生得很漂亮。 指节修长,纤细分明,腕骨也生得漂亮,这白青手镯戴在上面,竟丝毫不违和,也不显半点女气。 配上宋听云这人,刚刚好。 看着这只手,季闻叙心想着手镯应该早就戴上去才好。 “你收下吧。”季闻叙说。 宋听云把手拿了回去,“真给我了?” 季闻叙立刻点头:“这本就该属于你的。...
...
明玉昭做了个梦,梦里的他因为嫌弃未婚夫水性杨花而一路追杀,未婚夫却是处处逢凶化吉的种马大男主。最后他不仅惨死,还被安上了因爱成恨嫉妒成性的名头,硬生生把他给气醒了。醒来后他带着一大帮子人上门退婚,又被质问嫌贫爱富。明玉昭终于忍不住了,回头从人群里挑了个顺眼的招招手,对他说跟我订立婚约怎么样?我养你啊。他要让傻比前任未婚夫知道,穷不是问题,丑才是!聂骁自幼被家族抛弃,冷酷寡言不好招惹,谁知一次因堵路而被迫围观退婚的事件里,他却被退婚的小公子看上了。就在他准备直接走人的时候,却意外听到了小公子的心声。这不是那个短命鬼吗,怎么在这?聂骁的脚步一顿承蒙垂爱,敢不从命。刚要给明玉昭戴第一顶绿帽子的前任未婚夫???...
...
...
...
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