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大的幼虎得见阳光,昂着脸冲骊珠发出嗲声嗲气的叫声。 “你想养狸奴也行,不过这个更稀罕,算是北地独有的‘狸奴’,我跟北地的猎户学了几个月,等回去后,我们从小训它,不会咬人。” 裴照野将它拎出笼子,轻轻放在骊珠的腿上。 柔软肉垫在她腿上踩来踩去,骊珠一动不敢动,心软成了一滩水。 他还记得她说过,小时候养的狸奴被沈负淹死的事。 “好可爱。”她抬头,眼睛亮亮地望向他。 是很可爱。 裴照野的视线一错不错地在她脸上逡巡。 “我把乌桓单于和北越王的头颅带了回来,北地十一州收复,天下不会再有大战,骊珠,你可以养它了。” 骊珠看着他颊边几条新添的浅疤。 她想起那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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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玉昭做了个梦,梦里的他因为嫌弃未婚夫水性杨花而一路追杀,未婚夫却是处处逢凶化吉的种马大男主。最后他不仅惨死,还被安上了因爱成恨嫉妒成性的名头,硬生生把他给气醒了。醒来后他带着一大帮子人上门退婚,又被质问嫌贫爱富。明玉昭终于忍不住了,回头从人群里挑了个顺眼的招招手,对他说跟我订立婚约怎么样?我养你啊。他要让傻比前任未婚夫知道,穷不是问题,丑才是!聂骁自幼被家族抛弃,冷酷寡言不好招惹,谁知一次因堵路而被迫围观退婚的事件里,他却被退婚的小公子看上了。就在他准备直接走人的时候,却意外听到了小公子的心声。这不是那个短命鬼吗,怎么在这?聂骁的脚步一顿承蒙垂爱,敢不从命。刚要给明玉昭戴第一顶绿帽子的前任未婚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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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