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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幔重开。
瑞贝卡跳到纳什面前进行了一次佯攻后立刻逃走,成功将他的仇恨从我这里吸引到了自己身上。
纳什手握烧红玻璃般的赤橙之枪,像条疯癫的白色猎犬一样对瑞贝卡展开凶猛追杀,但他攻势凌厉的枪法,怎样也刺不中身法敏捷、精通闪避的刺客少女。
两人一个不停穷追猛打,一个灵活闪躲不断后撤,只听持续不断的“轰!
轰!”
大响,土石飞扬,沿途的地面留下一串枪尖刺空轰出的坑洞。
我则紧跟在两人周围,准备着在瑞贝卡遇到危险时把她救下来。
纳什的光枪在瑞贝卡的脸上和胴体上面晃出橙色光影,她虽然正在被纳什狂怒的追击,随时都有丧命的危险,但她的神情却并不紧张慌乱,星眸反而闪动着追忆而感伤的芒采,容色温馨地柔声道:
“迪克,你还记得你跟我是怎么认识的吗?那天黄昏,你主动找我搭讪,称赞我很可爱,想请我去喝酒。
可是,那时候主人刚到罗伦斯商团,你这护卫队长又跟主人产生了摩擦,所以导致我也很讨厌你,就很生气地把你撵走了。
你临走前还对我坏坏地笑,说什么‘你很快就会被我的男性魅力征服’,我的天啊,当时我真觉得你好恶心,想扇你耳光。
克里斯蒂娜还提议我和她一起尿在你的酒壶里,但是我太害臊了尿不出来,只有克里斯蒂娜尿了她一个人的份。”
光枪骤然急速刺来,又再次落空。
瑞贝卡小白羊似的洁白裸体,以一个极优美轻灵的姿势,从纳什的肩头仰跃而过,少女的目光始终深注着对方,双脚落地后继续说道:
“你是个野蛮又粗鲁的家伙,狂妄爱吹牛,喜欢喝酒打架,你不停缠着我找我约会的样子,让我觉得你好傻呀。
可是我好像突然就对你有了好感呢,不知道从几时起,我就开始跟你一起靠着货车的大轮子喝酒,跟你一起去打猎、瞎玩儿。
我在你身边的时候,你为了对我表现自己,特别得意忘形,总是做出好多傻了吧唧的事儿,我虽然在笑话你,可渐渐也觉得你很有趣。
你的武功比不过主人,但是…跟你在一起,总能带给我一种跟主人不同的安全感,你就像是我的哥哥那样……虽然你愚蠢、傲慢、令人恼火,顽固到欠打,经常不靠谱,可就是能让我想要依赖。
主人当初也说过,会把我视作妹妹,他对我也非常好…不过,其实我在他身上,真的找不到多少哥哥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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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攻,年下。cp王叶和雷木13区所有人都知道隔壁小王不是隔壁老王的儿子。但他们不知道隔壁小王重生了。王叶跟所有敌人同归于尽的一刻,他放松地想着tmd总算死了,这辈子也算值了,就这样吧。谁想,他竟然重生了,且重生在最操蛋的小时候。这时候全世界刚刚推出一款全息游戏,名为极度危险。上辈子超级贫穷的王叶直到十九岁才有机会进入这款游戏,那时他已经落后很多人。但就算这样,他还是凭借着他的狠辣不怕死以及遇坏更坏超级没下限的人品,在这个世界挣出了他的一片天地,之后更发现了这个世界的秘密。现在他将提前十一年进入这个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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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本文预备816从第二十五章入v,谢谢读者支持~本书已写完,且已全文存稿,可放心食用。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道德经第四章林清,字见善,又唤安晚。隋瑛,字在山,又名遇安。少时是一场赶考中的邂逅,青年则是庙堂之上的争锋。相识多年,不过是一盏茶的时间。岁月无情,人更无情。皇权之下,身不由己官场游弋,生死瞬息。下雨了,林清的身子湿了,他思念隋遇安,可思念无用,爱也无用。林清可以不清,在山却不能在山同一目标,不同道路。林清实质正义,只要能获得真相,不在意如何获得真相。功利主义者。隋瑛程序正义,追求看得见的正义,每一步都要走得正确。道德主义者。书名出自是梦他松后追轩冕,是化为鹤后去山林。(辛弃疾)(朝堂,权谋,架空)因为签约了,做一个简单的说明1该文稍微现实,情感复杂(非常重要),建议年纪较大的读者或者对情感复杂接受度较高的读者阅读2本文无完美角色3角色行为勿上升作者4段评已开启,欢迎大家多多评论5若无特殊情况,一周六更,每天1800左右更新,周日休息隔壁预收—使臣清探花郎amp俄公爵乾隆我派出去的使臣怎么跟人跑了?叶卡捷琳娜大帝老东西别管年轻人谈恋爱!(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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